黔教办师函〔2019〕310号
相关市(州)教育局:
根据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2019年“国培计划”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师司函〔2019〕14号)、《关于公布“校长国培计划”—2019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培训项目承办院校(机构)名单及培训实施的通知》(校国培办〔2019〕24号)等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省教育部“校长国培计划”—2019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实施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目标任务
2019年,在全省65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组织82名农村中小学校长(其中小学校长30名、初中校长30名和幼儿园园长22名)参加教育部“校长国培计划”—2019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培训,帮助其更新办学观念,提高解决办学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,为各地培养一批实施素质教育、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。
二、培训对象
边远贫困地区(指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)乡镇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幼儿园正职校(园)长;办学思想端正,工作进取心强;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、较强的管理能力;身心健康,能够正常参加培训学习活动;未参加过2013年至2018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。
三、培训内容
根据《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》和《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》,围绕理想信念、党性修养、政策法规、学校规划、文化建设、课程教学、教师专业发展、学校管理等维度,针对农村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的实际需求,设计安排有针对性的课程模块,其中实践性课程原则上不少于50%。同时,要将师德教育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培训的必修内容。
四、培训方式
采取“集中培训+返岗实践”的培训方式,针对农村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实际需求进行培训。集中培训阶段共25天(150学时),通过专题讲座、案例教学、影子培训等环节,帮助参训学员理解校园长专业标准的基本要求,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方法,学习借鉴优秀中小学(幼儿园)的办学经验,提高依法办学能力。返岗实践阶段共50天,校长国培项目办提供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研修平台供承办院校(机构)和参训学员选用,通过网络选学、专家指导、实地改进、总结提升等环节,帮助参训学员制定学校发展规划,实施学校改进行动计划,提高管理水平。
五、工作安排
(一)选派参训学员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培训对象的条件要求和名额分配指标(见附件1),采取校长申请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,于2019年7月14日前完成参训学员选派任务,并提交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(见附件2)报省教育厅。
(二)参训学员自主选择培训机构。参训学员要按照选学指南(见附件3),登陆“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”选学服务平台(网址:http://gpjh.enaea.edu.cn/),在8月1日-8月8日自主选择承办院校(机构)。
(三)培训组织与实施。各承办院校(机构)要在8月17日前完成制定开班计划,发放学员报到通知书,至少提前两周向学员寄发纸质版办班通知,在8月—11月期间对学员进行为期25天的集中培训,并于集中培训结束后开展为期50天的返岗实践。
(四)严格项目评估监管。国家项目办将采取适当方式对承办院校(机构)的培训内容、教学安排、管理服务、学员满意度等进行评估,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,通报评估结果。
六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切实做好学员选派、组织管理、信息反馈等工作,要严格对参训学员进行把关,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的均衡,扩大项目覆盖范围,确保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每个县(市、区)至少选派1名农村中小学校长参训,并组织参训校长通过选学服务平台自主选择培训院校(机构)。
(二)及时报送信息。各市州教育局于2019年7月14日前,将《2019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2)电子稿报送至省教育厅省国培项目办邮箱,项目办将对报送的参训学员名单进行审核,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参训资格。
(三)落实经费保障。该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,学员的培训费、住宿费从项目经费列支,往返交通费等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。
附件:
1.2019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学员名额分配表.docx
2.2019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.docx
3.2019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参训学员选学指南.docx
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
2019年7月2日